勉强的微笑不够甜
房屋折旧费的计算方法在《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中明确规定,房屋一类的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即定额折旧法。其计算公式为:
消费者在购买旧房时,也可以利用折旧法求出所购旧房大概价值。公式为:
旧房价格=造价-年折旧费乘以已使用年数
当然,确定房屋的价格还要考虑很多因素,如房屋所处的地段位置、房屋的建筑面积和楼房的层次与朝向等。
确定折旧费的依据是建筑造价、残值、清理费用和折 旧年限。 1建筑造价是核算折旧费的基础,由建造中必要的物质消耗、劳动报酬和税金、利润所组成,是住宅经营中的进货价。它只应是住宅本身的进价,而不应包括其他费用。由于住宅的使用年限长达几十年,甚至一百多年,在这样长时期内物价变化很大, 故一般均不以其原始造价为计算依据,而按重置,即在现实条件下重新建造该类住宅所需的货币支出来计算。 2房屋的残值,是指房屋经过长期使用,失去使用价值后,经过拆除清理以后残留的建筑材料的价值。(3)清理费用是拆除清理报废的破旧房屋时所支付的人工、机具的费用,它作为使用房屋 的追加耗费,应计入成本之内。(4)一般都以残值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剩余部分为净残值,简称残值。因为它在住宅价值中所占的比例不大,而且是在住宅报废后才能得到的,因此它与原值无法比较。
雨落北巷泪洒南巷
基本题型一:最小费用法在方案选优中的应用
应掌握各方案的资金流量图绘制、折现及比选。知识点汇总如下:
计算前提:如各方案的产出价值相同,或方案能满足同样的需要但其产出价值难以用价值形态计量时,采用最小费用法进行方案的比较选择。
计算方式包括静态和动态法。静态即不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动态则需折现计算。动态常用指标包括现值和年值。
评价原则:费用最小或收益最大的方案最优
说明:使用最小费用法应注意两个问题:
1被比较方案应具有相同的产出价值,或能满足同样的需要;
2费用现值,要求被比较方案具有相同的计算期。 要求:熟练绘制流量图及进行折现计算
海鸟会思念深海里的鱼
房屋折旧是由于物理因素、功能因素或经济因素所造成的物业价值损耗。
房屋折旧费的计算方法在《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中明确规定,房屋一类的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即定额折旧法。其计算公式为:
消费者在购买旧房时,也可以利用折旧法求出所购旧房大概价值。公式为:
旧房价格=造价-年折旧费乘以已使用年数
当然,确定房屋的价格还要考虑很多因素,如房屋所处的地段位置、房屋的建筑面积和楼房的层次与朝向等。
确定折旧费的依据是建筑造价、残值、清理费用和折旧年限。
1建筑造价是核算折旧费的基础,由建造中必要的物质消耗、劳动报酬和税金、利润所组成,是住宅经营中的进货价。它只应是住宅本身的进价,而不应包括其他费用。由于住宅的使用年限长达几十年,甚至一百多年,在这样长时期内物价变化很大, 故一般均不以其原始造价为计算依据,而按重置,即在现实条件下重新建造该类住宅所需的货币支出来计算。
2房屋的残值,是指房屋经过长期使用,失去使用价值后,经过拆除清理以后残留的建筑材料的价值。
(3)清理费用是拆除清理报废的破旧房屋时所支付的人工、机具的费用,它作为使用房屋 的追加耗费,应计入成本之内。
(4)一般都以残值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剩余部分为净残值,简称残值。因为它在住宅价值中所占的比例不大,而且是在住宅报废后才能得到的,因此它与原值无法比较。
别拿我痛处当作玩笑来取乐
摘要1.0.1 本条阐述了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和法律依据。范围扩大到了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而不仅仅是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1.0.2 本条所指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包括: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计量、合同价款支付、施工索赔与现场签证、合同价款调整和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等活动。1.0.3 本条规定了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时,不论采用什么计价方式,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五部分组成。1.0.4 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办法》(第150号令)的规定,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在本人承担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按照《全国建设工程造价人员暂行办法》(中价协〔2022〕013号)的规定,造价员应在本人承担的工程造价业务文件上签字并加盖专用章。1.0.5 本条规定了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质量负责。1.0.6 本条规定了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基本要求,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结果既是工程建设投资的价值表现,同时又是工程建设交易活动的价值表现。因此,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不仅要客观反映工程建设的投资,还应体现工程建设交易活动的公正、公平性。1.0.7 本规范的条款是建设工程计价活动中应遵守的专业性条款,在工程计价活动中,除应遵守专业性条款外,还应遵守国家现行计量标准以及其他有关标准的规定。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1-02试用风险分担标准解释GB50500-2022第1明确的15种应当调整合同价款规定1.0.1 本条阐述了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和法律依据。范围扩大到了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而不仅仅是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1.0.2 本条所指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包括: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计量、合同价款支付、施工索赔与现场签证、合同价款调整和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等活动。1.0.3 本条规定了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时,不论采用什么计价方式,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五部分组成。1.0.4 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办法》(第150号令)的规定,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在本人承担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按照《全国建设工程造价人员暂行办法》(中价协〔2022〕013号)的规定,造价员应在本人承担的工程造价业务文件上签字并加盖专用章。1.0.5 本条规定了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质量负责。1.0.6 本条规定了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基本要求,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结果既是工程建设投资的价值表现,同时又是工程建设交易活动的价值表现。因此,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不仅要客观反映工程建设的投资,还应体现工程建设交易活动的公正、公平性。1.0.7 本规范的条款是建设工程计价活动中应遵守的专业性条款,在工程计价活动中,除应遵守专业性条款外,还应遵守国家现行计量标准以及其他有关标准的规定。这是我上述问题的答案吗是的好的谢谢不客气,如果您问题已经解决,可以点击右上角的结束服务,并给予赞。
你就是我一妾
房屋折旧是房屋价格补偿的形式,即房屋的折旧费。折旧费是指房屋建造价值的平均损耗。房屋在长期的使用中,虽然原有的实物形态不变,但由于自然损耗和人为的损耗,它的价值也会逐渐减少。这部分因损耗而减少的价值,以货币形态来表现,就是折旧费。确定折旧费的依据是建筑造价、残值、清理费用和折旧年限。
(1)建筑造价是核算折旧费的基础,由建造中必要的物质消耗、劳动报酬和税金、利润所组成,是住宅经营中的进货价。
它只应是住宅本身的进价,而不应包括其他费用。由于住宅的使用年限长达几十年,甚至一百多年,在这样长时期内物价变化很大,故一般均不以其原始造价为计算依据,而按重置,即在现实条件下重新建造该类住宅所需的货币支出来计算。
(2)房屋的残值,是指房屋经过长期使用,失去使用价值后,经过拆除清理以后残留的建筑材料的价值。清理费用是拆除清理报废的破旧房屋时所支付的人工、机具的费用,它作为使用房屋的追加耗费,应计入成本之内。一般都以残值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剩余部分为净残值,简称残值。因为它在住宅价值中所占的比例不大,而且是在住宅报废后才能得到的,因此它与原值无法比较。
在计算时,都采用按当时工资和材料价格水平预告估计的办法,有时计算折旧时也采用残值率这一参数,即残值和原值的比率。各种结构房屋的残值率一般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为0;砖混结构为2%;砖木结构一等为6%;砖木结构二等为4%;砖木结构三等为3%;简单结构为0。
(3)使用年限,是住宅实物形态经外界的物理、化学因素作用下,从而发生有形的磨损;在有形的磨损下,住宅能维持正常使用的年限,称为使用年限。使用年限是由住宅的结构、质量决定的自然寿命。折旧年限,是住宅价值转移的年限,它是由使用过程中社会经济条件决定的社会必要平均使用寿命,或称经济寿命。折旧年限除与使用年限有关外,还受无形损耗的影响。
房屋折旧费的计算方法在《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中明确规定,房屋一类的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即定额折旧法。其计算公式为:
造价-残值造价×(1-残值率)
年折旧费=———————或=----------
折旧年限 折旧年限 折旧年限
消费者在购买旧房时,也可以利用折旧法求出所购旧房大概价值。公式为:
旧房价格=造价-年折旧费已使用年数
当然,确定房屋的价格还要考虑很多因素,如房屋所处的地段位置、房屋的建筑面积和楼房的层次与朝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