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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望心空的悲伤
(二)法律的道德化以上考察反映的是中国古代传统道德法律化的过程。下面再谈另一主题——法律的道德化。法律与道德是两种性质不同而有关系密切的社会现象,中国古代社会的“出礼入刑”产生了双重结果:一方面,道德训诫具有了法律的威势,另一方面,法律规范同时要行道德的职能。所谓法律的道德化,主要侧重于守法的过程,指的是法律主体把守法内化为一种道德义务,以道德义务对待法律义务。请看下面两个案例:案例三:吴重五家贫,妻死之时,偶不在家。同姓吴千乙兄弟与之折合,并挈其幼女以往。吴重五归来,亦幸其女有所归,置而不问。未几,吴千乙、吴千二将阿吴卖与翁七七为媳妇,吴重五亦自知之。其事实在嘉定十三年十一月。去年八月,取其女归家,至十一月,复嫁给李三九为妻,……阿吴既已嫁李三九,已自怀孕,他时生子合要归着。万一生产时,或有不测,则吴重五、李三九必兴词讼,不惟翁七七之家不得安迹,官司亦多事矣。当厅引上翁七七,喻以此意,亦欣然退厅,不愿理取,但乞监还财产,别行婚娶。阿吴责还李三九交领。吴千乙、吴千二、吴重五犯,在赦前且免于断引,监三名备元受钱会,交还翁七七。〔13〕这篇判词绝妙之处不仅在于它解决了一起纠纷,更在于它注重当事人之间关系的调停,以避免日后再因此事起纠纷。执法者着意由道德上立论,使案件的判决合情、合理、合法。从这样的意义上,可以认为中国古代法律受道德原则支配,为道德精神浸染。案例四:谢登科控戚徐有才往来其家,与女约为婚姻,并请杖杀其女。余曰:“尔女已字人乎?”曰:“未”。乃召徐至,一翩翩少年也。断令出财礼若干劝放,谢以女归之。判曰:城北徐公素有美誉江南,谢女久擅其才名,既两美之相当,亦三生之凑合,况律虽明设大法,礼尤贵顺人情,嫁伯比以为妻,云夫人权衡允当,记钟建之大负我楚季革,从一而终,始乱终成,还思补救,人取我与,毕竟圆通,蠲尔嫌疑,成兹姻好。本县亦冰人也耳,其诹吉待之。〔14〕此案为儿女自由恋爱引起,谢登科以女儿私订终身,违反了礼法“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戒律,而执法官却对传统礼法重新释义,“律虽明设大法,礼尤贵顺人情”,促成一段美好姻缘。这二则判例说明一个问题:当时的执法者已将法律内化为道德,追求一种超法律的境界。(三)中国古代礼与法关系嬗变的特点纵观中国古代的“礼”与“法”的关系,道德法律化与法律道德化的嬗变过程表现出如下特点:1、儒家的“仁、义”思想是“礼”与“法”嬗变的基础。儒家的思想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一直居于统治地位,其对当时中国的法律发挥着重要影响。“三纲五常”等儒家礼教是中国古代正统道德的一般原则。法律与道德发生冲突时,自汉唐始便以法律的让步来解决:法律公然规定了“亲亲得相首匿”的制度,公然破坏了自己的尊严而开方便之门。这就是中国古代人的选择。2、社会经济状况的发展是“礼”与“法”嬗变的条件。经济的发达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人类向更高文明迈进的前提。中国古代的法律史表明,经济的兴衰与法律的道德性直接相关。经济发达时期,人们对社会的道德要求较高,同时自身也表现出较高的道德水准,因此这时的法律体现着更广泛的道德。与此相反,经济萧条时期,人们的道德表现较之以前欠缺,社会总体道德水平也下降,这时的法律就缺少道德的教化。3、维护封建皇权是“礼”与“法”嬗变的核心。不管法律与道德谁主沉浮,二者都要以维护封建皇权为其首要考虑,这也是阶级社会道德与法律所不可逃脱的命运。4、权力阶层的态度是“礼”与“法”嬗变的关键。申言之,“出礼入刑”即道德的法律化,要求道德须是符合权力阶层意志的道德;重“礼”守“法”即法律的道德化,要求法律须是权力阶层内化为其自身道德的法律。二、道德与法律关系的法理探析(一)道德与法律的辩证关系道德与法律是社会规范最主要的两种存在形式,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范畴。二者的区别至少可归结为:1、产生的条件不同。原始社会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法律,只有道德规范或宗教禁忌,或者说氏族习惯。法律是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氏族制度的解体以及私有制、阶级的出现,与国家同时产生的而道德的产生则与人类社会的形成同步,道德是维系一个社会的最基本的规范体系,没有道德规范,整个社会就会分崩离析。2、表现形式不同。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一种行为规范,它具有明确的内容,通常要以各种法律渊源的形式表现出来,如国家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等。而道德规范的内容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之中,并通过人们的言行表现出来。它一般不诉诸文字,内容比较原则、抽象、模糊。3、调整范围不尽相同。从深度上看,道德不仅调整人们的外部行为,还调整人们的动机和内心活动,它要求人们根据高尚的意图而行为,要求人们为了善而去追求善。法律尽管也考虑人们的主观过错,但如果没有违法行为存在,法律并不惩罚主观过错本身,即不存在“思想犯”;从广度上看,由法律调整的,一般也由道德调整。当然,也有些由法律调整的领域几乎不包括任何道德判断,如专门的程序规则、票据的流通规则、政府的组织规则等。在这些领域,法律的指导观念是便利与效率,而非道德。4、作用机制不同。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而道德主要靠社会舆论和传统的力量以及人们的自律来维持。5、内容不同。法律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一般要求权利义务对等,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而道德一般只规定了义务,并不要求对等的权利。比如说,面对一个落水者,道德要求你有救人的义务,却未赋予你向其索要报酬的权利。向被救起的落水者索要报酬往往被视为不道德。道德与法律又是相互联系的。它们都属于上层建筑,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它们是两种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自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任何社会在建立与维持秩序时,都不能不同时借助于这两种手段,只不过有所偏重罢了。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益、相互推动的。其关系具体表现在:1、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道德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社会有序化要求的道德,即一社会要维系下去所必不可少的“最低限度的道德”,如不得暴力伤害他人、不得用欺诈手段谋取权益、不得危害公共安全等;第二类包括那些有助于提高生活质量、增进人与人之间紧密关系的原则,如博爱、无私等。其中,第一类道德通常上升为法律,通过制裁或奖励的方法得以推行。而第二类道德是较高要求的道德,一般不宜转化为法律,否则就会混淆法律与道德,结果是“法将不法,德将不德”。〔15〕法律的实施,本身就是一个惩恶扬善的过程,不但有助于人们法律意识的形成,还有助于人们道德的培养。因为法律作为一种国家评价,对于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而法律所包含的评价标准与大多数公民最基本的道德信念是一致或接近的,故法的实施对社会道德的形成和普及起了重大作用。2、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是法律的有益补充。第一,法律应包含最低限度的道德。没有道德基础的法律,是一种“恶法”,是无法获得人们的尊重和自觉遵守的。第二,道德对法的实施有保障作用。“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执法者的职业道德的提高,守法者的法律意识、道德观念的加强,都对法的实施起着积极的作用。第三,道德对法有补充作用。有些不宜由法律调整的,或本应由法律调整但因立法的滞后而尚“无法可依”的,道德调整就起了补充作用。3、道德和法律在某些情况下会相互转化。一些道德,随社会的发展,逐渐凸现出来,被认为对社会是非常重要的并有被经常违反的危险,立法者就有可能将之纳入法律的范畴。反之,某些过去曾被视为不道德的因而需用法律加以禁止的行为,则有可能退出法律领域而转为道德调整。总之,法律与道德是相互区别的,不能相互替代、混为一谈,也不可偏废,所以单一的法治模式或单一的德治模式不免有缺陷;同时,法律与道德又是相互联系的,在功能上是互补的,都是社会调控的重要手段,这就使得德法并治模式有了可能。(二)道德与法律的嬗变法律与道德因存在差别而有不可调合之矛盾,同时又因二者之间的联系使矛盾之协调成为可能。法律道德化表达了社会规范系统的最佳结构及各要素之间的协调配合状态。法治社会形成的最基本条件是亚里士多德早就勾勒出的“良法+普遍守法”的框架。普遍守法即法律道德化后的守法精神;良法即善法、符合人类良知与正义道德的法律。称之为良法的法,也即法律道德化后的法律,至少应包含人权性、利益性、救济性三种内在的品格。其中人权性是法律的道德基础,失去人权性的法律即使形式合理但实际价值不合理,最终会被人类所唾弃。〔16〕法律道德化正是通过立法者、执法者、守法者三方将自身的道德修养、人格魅力反映到法治活动中来。“越文明发达、法制完善健全的国家,其法律中体现的道德规范便越多。可以说,一个国家的法制是否完善和健全,主要取决于道德规则被纳入法律规则的数量。从某种意义上讲,在一个法制完善和健全的国家中,法律几乎已成了一部道德规则的汇编”。〔17〕使法律与道德的精神一致起来,使法律得到道德的有力支撑,让法律精神深入到人们的心灵,成为人们的信念,同道德精神一道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观念。只有造就这种法律,才能使法律获得普遍性和权威性,建立法治才有可能。(三)道德法律化的局限性违反道德的并不能当然就是违反法律的。原因在于并非所有的违反道德的行为都能上升为法律或确立为法律。能够上升和确认为法律的道德要求,只是公认的社会道德的一部分。有相当一部分道德要求仍然需要停留在道德领域,由道德规范来加以约束和调整。如果将全部道德问题变为法律问题,那就等于由道德取代了法律,这是不符合人类创设法律的目的和其理想目标的。道德规范不可能全部法律化,另一原因是任何国家的财力都不能支撑道德全部法律化之后所需要的执法成本。但随着经济实力的增长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国家必须尽可能地把更多的基本和重要的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18〕但法律并非万能,其设定的“中人”标准不同于道德倡导的“圣人”标准,因此对虽“缺德”而不犯法的行为往往无能为力。在现代社会中,法律的他律约束作用与道德的自律教化作用只有相互补充和密切配合,才能达到建设社会文明的良好效果。〔19〕在把道德规则、道德观念法律化的过程中,要注意道德与法律在本质和内涵上的一致性,否则会给法治带来灾害。〔20〕不论法律中的道德原则实际上能够被贯彻到什么程度,只要是全面地以法律去执行道德,其结果不但是道德的外在化、而且是道德的法律化,这种外在化、法律化的道德,按我们的界说,其不但不是道德,而且是反道德的了。〔21〕三、历史与现实之间(一)现实中的矛盾在现实社会中,道德与法律存在着不和谐之处。中国的道德至上思潮盛行只是表明人们企图摆脱法律的拘束以求更随心所欲地实践道德、弘扬道德。人们并不是以崇尚道德来追求一种更趋于合理、科学。德国大哲人黑格尔曾有过如下论断:在中国人心目中,他们的道德法律简直是自然法律——外界的、积极的命令——强迫规定的要求——相互间礼貌上的强迫的义务或者规则。“理性”的各种重要决定要成为道德情操,本来就非有“自由”不可。然而他们并没有“自由”。在中国道德是一桩政治事务,而它的若干法则都由政府官吏和法律机关来主持。〔22〕为了说明这一问题请先看下面一则案例:案例五:一对农村老年夫妻闹离婚,按照法律判决,离婚后的一间住房应判归男方。但如果这样下判,女方离婚后就将无所居住,显然与情不合。于是,法院综合考虑后判决将一间房隔为两半,一人一半,解决了女方离婚后的住所问题。这样的判决并未引起男方的“闹事”,双方相安无事。〔23〕这是来自执法第一线很具体的案例,问题随即而提出:在司法实践中要不要考虑道德评价标准?如果要,那么法律评价与道德评价该怎样取舍?美国法学家德沃金在其著作《法律帝国》中也曾举过一则案例:案例六:埃尔默用毒药杀害了自己的祖父,他知道他祖父在现有的遗嘱中给他留了一大笔遗产,他怀疑这位新近再婚的老人可能会更改遗嘱而使他一无所获,因此他杀害了他的祖父。〔24〕纽约州法院针对该案例确立了一条法律原则,即:任何人都不得从其错误行为中获得利益。问题是:法官以自己的信仰取代法律条文是否冲击了法治原则?(二)让历史告诉未来古人云:“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通过以上对中国古代道德与法律关系的历史考察及对二者关系的法理分析,针对前面的问题可得到如下几点启示:1、情法冲突——法治的尴尬。法治社会要求人们在处理问题时,首先考虑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法官判案时,只能以现行法律为依据,不能靠法官的自由裁量。这样势必导致法律无法适应新出现的情况,而道德等非强制性社会规范则可以其主观性调解新生的行为现象。这就是前面谈及的一元法体制的弊端之所在。即在国家制定法与道德之间缺乏过渡、缓冲机制上,造成了法律的僵硬、无力及冷酷,造成了法律与大众心理、社会风习之间的脱离与隔阂,也造成了道德的无力感和被蔑视,甚至鼓励了对道德的违犯,加速了道德的衰落。〔25〕但是,如果以情理断案,就违背了法治的原则。因此,只有在法的体制上作出调整,才能实现情与法的协调、德与法的并治。2、儒家伦理——道德化的法律。良法表明法要包含某种道德价值,故法治的概念本身就体现了法治与道德的深刻关系。失去了道德基础的法为恶法,恶法之治与法治精神是根本背离的。我国古代的儒家伦理法体现了道德与法律的一种结合模式,即把社会普遍承认的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纳入国家强制实施的行为规范。解决现实社会中的人们道德缺位、法律的尴尬,是否可以吸取儒家伦理法的合理内核,灵活适用法律,把法治中注入道德的血液,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国家。申言之,即道德化的法律要行道德的职能,从而使司法过程成了宣教活动,法庭成了教化的场所。3、中庸之道——法追求的品质。法的品质在于公平、正义通过法而得到实现。中国古代的“中庸”思想追求的是一种和谐、平衡、稳定。中庸主义在法律上的意义就是审判案件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法律以外的情和理,旨在彻底解决纠纷,平息诉讼。现代法同样面临着效率与正义的挑战。一方面,法律要体现其威严,不可侵犯,人们必须遵守;另一方面,法律还要有其缓和的一面,比如法要体现人道,法要尊重私权等。4、礼法结合——德法并治的模式。法治的理念来自西方,德治则来自中国传统法文化,两者的结合顺应了寻根意识与全球意识相结合、民族性与时代性相结合的潮流。当我们执着于法律的继承于移植、法律的本土化与国际化的探求、迷惘、思索的时候,请让我们把视角拉到社会调控这个高度上来。我们会顿时眼前一亮,耳目一新,发现西方的法治精神对我们进行征服的时候,传统的德治精神正在历史深处遥遥呼唤。应该指出的是,西方的法治,尽管并不排斥道德,但无疑在宣扬法律至上的同时有意无意地忽略了道德,西方社会普遍存在的情感危机与道德沦丧就是明证;传统的德治却是主张德主刑辅,法是德的附庸,贬抑了法的作用,也与时代的发展不相适应。所以,对二者都要加以扬弃和改造,抽取各自的合理内核,进行结构重组,建立全新的德法并治的二元制法体制。注释:〔1〕郝铁川,法治的源头是德治〔N〕,检察日报,2000-06-14(3);〔2〕杨鹤皋,中国法律思想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49;〔3〕许慎,说文解字〔M〕;〔4〕同〔3〕;〔5〕左传。隐公十一年〔M〕;〔6〕礼记。曲记〔M〕;〔7〕左传。昭公二十五年〔M〕;〔8〕荀子。修身〔M〕;〔9〕汉书董仲舒传〔M〕,北京:中华书局,1983;〔10〕九朝律考。汉律考〔M〕;〔11〕太平御览:卷六百四十引〔M〕,北京:中华书局,1960;〔12〕全唐文。黜魏王泰诏〔Z〕;〔13〕宋本名公书判清明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3;〔14〕蒯德模。吴中判牍〔Z〕;〔15〕〔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M〕,邓正来译,华夏出版社,1987,361-365;〔16〕范进学,论道德法律化与法律道德化〔J〕,法学评论,1998(2);〔17〕王一多,道德建设的基本途径〔J〕,哲学研究,1997(1);〔18〕郝铁川,道德的法律化〔N〕,检察日报,1999-11-24(3);〔19〕吴汉东,法律的道德化与道德的法律化〔J〕,法商研究,1998(2);〔20〕刘佳,道德法律化及其局限性〔J〕,道德与文明,1999(5);〔21〕梁治平,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22〕〔德〕黑格尔,历史哲学〔M〕,北京:三联书店,1956,P11;〔23〕转引自刘作翔,法律与道德:中国法治进程中的难解之题〔J〕,法治与社会发展,1998(1);〔24〕参见〔美〕德沃金:法律帝国〔M〕,李常青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14-19;〔25〕范忠信,中国法律的基本精神〔M〕,山东: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希望对您有帮助。
愿久伴深情与你
吕梁市实验中学是该市的一所知名学校,设有初中和高中班五千余名学生。专门研究学生心理学的杨学勇副校长表示:高考对于每位学生都很重要,但是有个正确的心态更重要。此时学生们都给自己定了目标,要对得起父母多年的养育和自己多年的辛苦,在巨大的心理、生理压力下学生们普遍出现了“高原”反应的现象。主要表现在心情烦躁、收不住心、难集中精神等,学习的时间与学习效果明显不成正比。这些都是因为学生心理与生理的压力太大造成的。所以,面对高考,学生首先要有个目标,用平常心对待考试,保持户外运动的时间和次数。如何缓解心理压力,杨副校长给考生们支出三招:三个回头、两个重视两个调整和一个强化一个梳理。“就是要回头课本、历年的考题、进入高三后的练兵题;重视考试信息和非智力因素的培养,调整心理和生理;强化记忆,并且把各科知识分类把握,梳理得当,面对考试时需要什么就拿什么。”杨副校长说,“部分考生会有失眠的情况发生,这时就需要闭目养神,默念放松,然后从头到脚开始放松,反复几次就可入睡。另外,要注意别熬夜,中午尽可能休息一会。考试时的心理把握要做到,见了难题不心慌,见了容易的题别大意,考试别紧张、分厘不放弃。”放松不是完全放开特派记者 黄江“学生高考也和运动员上赛场一样,赛前不能完全停顿下来,必须有个热身过程,否则是不会考出好成绩的。”5月26日,记者在运城中学采访时,已有20年教龄的高三年级教学组组长、333班应届毕业生班班主任郝俊珍一语直入主题。郝俊珍说:“现在学生的考前基本状态应该是7111模式。具体讲也就是70%靠的是平时学习积累实力。这个基本成定局,剩余的30%可分为3项:一是心理,二是身体,三是兴奋点。对于这3项,学校和老师有的放矢的采取了措施。在身体方面,一直坚持早上出操,中午睡觉一个半小时,下午6点跑步一公里的作法,保证了学生身体健康;在心理方面,主要是谈心减压。她们这个班52个学生,根据每个人的具体情况,老师已经普遍谈过一次,有些学生谈话高达十多次,基本上解决了思想上存在的问题;在兴奋点上,主要是调动学生的考前情绪,学校在5月19日和20日用两天时间进行了全真模拟考试,从平时的各科分散作业演变为上场实战,让学生把心态调整到最佳状况。”以平常心笑对高考特派记者 刘素青大同一中在1999年就开设心理咨询室,开通了心理咨询热线,配有专职心理老师,即时对学生出现的心理问题进行研究和指导。5月25日,记者来到大同一中,就考前如何有效放松减压采访了心理老师王辉。通过几年的工作实践,她总结出了几点有效放松的方法:1.适度紧张有好处。“一想到高考,心跳就加快”、“越临近考试,越觉得知识生疏”……这是心绪紧张的具体表现,属于正常现象。面对焦虑不应该着急、害怕,而是去正确对待。比如吃不下饭,你就想可能是因为这顿不饿,下一顿也许就有食欲了;睡不着的时候不要强迫自己去睡,正确剖析自己的知识水平,给自己的考试目标定位,然后想考上理想大学等愉快的事情,心情缓解了自然而然就睡着了,即使一夜没睡,也不是必然要影响到第二天的考试,适当的紧张能刺激大脑皮层产生兴奋,有利于考试的正常发挥。2.多做容易题会自信。王老师说,学生临近高考前几天,其水平已难再有大的上升,此时建立信心比提高实力重要。高考试卷的难度是30%的容易题,50%的中等题,20%的难题。绝大部分考生30%容易题是都会做出来的。当考生缺乏信心的时候不妨来做做容易题,这样很容易建立自信,排解紧张情绪,找到考试状态。3.家长“小心”莫过头。考前除了考生自我压力,家长也显得十分紧张,照顾孩子小心翼翼。父母一反常态,反而让孩子不适应了。因此,考生父母不要刻意改变原有生活节奏,维持平常状态就好。4.考前调好生物钟。早一点把自己的神经兴奋点调整得和高考考试学科、时间同步,就可以使考生在进入考场以后尽早进入答题的适度兴奋状态。具体的方法是尽量将自己的复习时间与考试时间调整一致,比如语文是在上午9:00~11:30考试,那么我们就尽量在这个时间段看语文的资料、做语文习题。5. 考生放松要适度。听自己喜欢的轻音乐、看一些娱乐性的电视节目、到户外适当地散步等,有利于缓解紧张情绪。而有的学生却让自己彻底放松,长时间地睡懒觉、玩游戏或看暴力镜头强的、视觉冲击力大的恐怖片等,这样不利于考试的发挥。缓解压力 自信应考特派记者 王建先 特约记者 王海利 通讯员 苏晋芳高考临近,每个即将面临高考的学子,心中都有一个共同的信念,那就是自己的前程。怎样去调整这种心态呢?昨日,曲沃高中吴老师讲:“我在当毕业班班主任近10年了,我认为,学生的这种紧张心理,主要是对自己的‘期望值’过高。”我们学校大多都是农民家的儿女,他(她)们都抱着从农村走进城市,从小溪奔入大海的目标去面对,能否走出大山就靠这一把了,而这种过高的“期望值”往往给学生们的心理上、精神上造成了巨大的负担,使很多学生产生了不同程度的焦虑情绪。在高考前夕,这种不良的心理状态如果一直持续下去,势必会影响学生们正常的学习和生活。怎样去缓解学生的焦虑情绪呢?我想了许多的办法。比如,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考试观、分数观,我们的同学过于看重分数,一个不理想的分数会让他们沮丧、绝望,甚至放弃自己。其实,考试只是一种检验学生一段时间内学习情况的手段,通过考试,最主要的是要发现自己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地去改正。所以,同学们对考试一定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这样才能从容面对,才能不断地提高自己。同时,在这段时间内我们的家长要做好学生们的思想放松和营养供给工作。再次,同学们一定要有自信,自信是走向成功的阶梯。快乐面对高考特派记者 常永銮就如何让高考前的高三年级学生抱着一个平和的心态,做到临考磨枪不快也光。5月26日下午,记者来到长治学院附属太行中学,采访了两位高三年级的班主任。舒玉芬:190、194、196三个班的语文代课老师,是196希望班的班主任。“高考临近,考生在学习、生活等方面,要说不紧张那是一句空话,为了化解这种过度紧张的气氛,学校、老师、家长是关键”。舒玉芬老师说:作为高三年级班主任的我,在考前的这段时间,首先是把自己的大部分时间交给学生,了解每一个考生的思想状况和应知应会基础知识掌握的是否扎实;教会考生如何调整自己的生物钟。其次是在课堂上按民主和集中的理念,针对重点、共同讨论、互答疑惑。把微笑留给每一位考生,让学生感觉到老师与我同在。韩孝堂,189英才班的班主任。“老师主动对学生的一个手势、一句搭讪,在考前的这几天特别重要,它能使学生从心理上感觉到老师在关心、关注自己”。韩老师说,家长是考生的第一监护人,但对高考生施加压力最大的一方往往是家长。他给记者讲了这样一件事,一名本来在班里是前5名的学生,临近高考时他病倒了。经了解:由于家长文化素质一般,望子成才心切,只知道粗鲁训斥,不知道耐心呵护,结果孩子累垮了,影响近两个月的学习,回校后成绩滑到50名,作为老师我们心疼,但对孩子还得鼓劲。据了解,长治学院附属太行中学今年参加高考的考生有1000余名,大部分考生的心理状态还是平稳的,学校正在组织心理教师,对高三年级17个班的学生,进行考前入班心理讲座,争取使每一个考生,轻松快乐考试。 借鉴
畏猫
成绩是别人评价你学习情况的重要标准,所以要认真对待.但也要劳逸结合,保证睡眠,保证体力.现在要做好集中精力全面复习,多记公式和单位,多看重要的题型和范文(记住结构),多记概念,多做典型题目,单元测试题要复习一遍,找学习的弱点加强之.英语多看重要课文,熟悉词汇及用法.不要以一时的成绩好坏影响你的复习.不要为一些无为的事操心!考试时一定要心细,先易后难,交卷前要反复检查,尤其是概念,定义,公式,单位,用语,标点符号等是否正确使用等.最后冲刺时,一定要平常心.送你下面的留言,祝你成功!!!眼下:放下包袱,平时:努力学习.考前:认真备战,考试时:不言放弃,考后:平常心.考试结束后要认真总结,以便于以后更好的学习.
谁家的娃子这么可爱
工会组织活动的内在价值包括社会需要、基层拥护和职工欢迎三个方面。下面是有2017工会运动会活动方案,欢迎参阅。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丰富市直机关文化生活,展示干部职工精神风貌,增强凝聚力,促进和谐机关建设,决定举办第七届重庆市直属机关“公仆杯”职工运动会。
一、运动会主题
和谐机关团结奋进
四、协办单位
根据具体比赛项目需要确定。赞助单位可取得整个运动会或者某个具体比赛项目的冠名权。
五、项目设置
1、篮球:男子篮球
2、乒乓球: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领导干部男子单打和女子单打(市直各部门领导和各区县(自治县、市四大班子领导参加)
3、棋牌:中国象棋、桥牌团体赛,三人牌竞技赛
4、拔河:拔河团体赛
5、市直机关妇女干部职工健身比赛
六、举办时间
市直机关“公仆杯”职工运动会逢五逢十届举行集中比赛,其余届次项目不搞集中比赛。根据总体安排在20XX年分项目单独比赛:
1、5月下旬:运动会开幕式及拔河比赛
2、6月下旬:乒乓球比赛
3、7月中旬:棋牌比赛
4、9月中旬:女工健身比赛
5、10月中旬:篮球比赛及运动会闭幕式
七、举办地点
根据比赛需要在市内各体育场、馆进行。开幕式及拔河比赛在重庆市劳动人民文化宫举行。
八、参加单位
凡党的关系在市直机关工委、工会关系在市直机工会联合会、团组织关系在市直机关团工委、妇女组织关系在市直机关妇委会的市直机关各单位均可报名参赛。本着自愿的原则组队,由工会联合会各联系片区进行选拔,确定最终名额参加比赛。
为活跃市级机关广大干部职工文化生活,进一步创建和谐机关用“更快、更高、更强”的奥运精神,激励市级机关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新昆明建设。经请示和协商,拟在20XX年9月下旬举办市级机关第九届职工运动会。经组委会研究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级机关第九届职工运动会由昆明市市级机关工委主办昆明市市级机关工会联合会承办,昆明市体育总会、昆明市体育学校协办。
组委会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内容具体由主任或主持人核定。
二、运动会时间:20XX年9月19-22日(含开幕式和颁奖),共四天。
三、运动会地点:昆明市体育学校体育场
四、参加人员:党组织关系在市级机关工委和市级机关工会联合会的全体干部职工。
五、竞赛项目
1、气排球(3男2女);
2、羽毛球男女混双;
3、乒乓球(男女混双);
4、迎面接力赛10人×50米(6男4女);
5、袋鼠跳10人×20米迎面接力赛(6男4女);
6、同心协力(10男5女);
7、定点投篮10人×3(6男4女);
8、男子、女子混合游泳接力赛4×50米(2男2女不限姿式);
9、桥牌双人赛(限两对);
六、总体时间要求
筹备工作总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确定组委会人员,运动会时间、项目,下发通知();
第二阶段:确定场地、报名、编排秩序册,组织经费,确定开幕式()
第三阶段:开幕,正式比赛()
七、奖励
l、名次奖:按参赛队数的30%奖励。各项目具体录取名次执行单项竞赛规程。
2、团体奖:本届运动会设团体总分奖,录取前八名。
名次奖和团体奖均颁发奖牌和奖金。
八、报名及截止日期: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9月4日前;各单位将参赛人员(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参加项目、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后(附带电子版),报送昆明市体育总会办公室,地点在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505室,联系电话:65311104,联系人:陶艳,邮箱:。过时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人员一经确定,不再更改。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为丰富干部职工的文体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身体素质,特举办球溪镇机关干部职工体育运动会。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资中县球溪镇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球溪镇工会、球溪镇文广站
二、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XX年12月4日(暂定)
12月4日下午2点分各代表团带领运动员入场,分运动会正式开始。如遇天气及其他原因组委会将另行通知各单位举办时间。
2、地点:球溪镇民兴家园广场
三、参赛代表团组成
运动会参赛代表团拟由镇村建环卫服务中心、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包括民政、计生、计生服务站)、镇党政办、镇经发办(包括财政所、群工办、安办)、镇内直管单位(包括林业、国土)。每个代表团人数不少于10人,不超过20人,参赛项目不少于三个。
四、竞赛项目
1、集体拔河比赛;2、个人乒乓球单打比赛;3、个人羽毛球单打比赛;4、个人跳绳比赛。
六、组织机构
1、组委会办公室
主任:孟爱民;
成员:林永解、王辉建、刘宗权、黄德跃、刘国文、李明、叶有明、魏勇、马康银、张志勇、谢树斌
职责:负责运动会的策划、筹备、组织、经费等工作,协调、跟进各部门工作。
2、运动员报名统计及后勤组
组长:钟辉
成员:涂萍、粟国军、陈福
职责:赛前审查运动员的报名统计,赛中、赛后协助仲裁组处理比赛中遇到的问题及比赛成绩的统计;负责运动会的有关宣传、发动和比赛场的宣传布置工作;负责体育器材的保管发放和回收工作。
3、竞赛及仲裁组
组长:李明
成员:刘莉、谢娇艳
职责:负责各竞赛项目的章程、编排、比赛和成绩公告以及比赛场地、比赛器材的准备工作。负责解答有关比赛方面的技术、规则等问题和处理代表团的书面投诉。负责添置有关器材,准备奖牌、证书及礼品。
5、宣传报道组负责人:刘国文(负责赛事精彩图片的采集及在球溪信息网上报道赛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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