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师协会会员会费

别低头不然皇冠会掉下来别眨眼不然眼泪会落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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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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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a考试费用如下:

一、会员注册费。

会员注册费是指在参加CMA考试之前,需要先注册成为IMA会员所缴纳的费用。IMA会员注册费只需缴纳一次,缴纳过的无需再缴。

在报考CMA考试之前,首先需要成为IMA会员。IMA会员分为专业会员、教师会员、学生会员三种。

IMA规定会员注册费的标准为:专业会员$15,教师会员$15、学生会员免费。

二、CMA会员年费。

会员年费是指CMA考生在成为IMA会员后,为了确保会员资格,就需要每年向IMA缴纳相应的会员年费。IMA会员年费需要每年缴纳一次,以确保会员资格。

IMA规定普通会员年费为:专业会员$230,教师会员$120、学生会员$39。

三、CMA认证准入费。

认证准入费也被称为认证报名费。IMA规定所有IMA会员只有支付了准入费,才可进行CMA注册考试。IMA规定认证准入费为:专业会员$250,教师会员$188、学生会员$188。

四、CMA单科考试费。

单科考试费是指考生在报考CMA考试单科科目所需缴纳的费用。CMA单科考试费是在每次报考的时候都需缴纳一次,因此大家在报考之后一定要做好充分准备。

IMA规定单科考试费为:专业会员$415、教师会员$311、学生会员$311。

CMA证书的含金量:

CMA是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由IMA协会推出,已经有40多年的历史了,被称为美国财会领域的三大黄金认证之一,也是新一代财务管理者的国际认证。

经济的快速发展,管理会计人才的缺口越来越大,很多国内企业包括国企也开始鼓励员工学习CMA,各大企业招聘财务人员、高层管理人员也明确要求持有CMA证书者优先录用,可见,CMA证书已经成为进入大型企业的“敲门砖”。

持有CMA证书的人薪资待遇普遍都比较高。同时,持有CMA证书,就业选择也很多,比如:企业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成本会计师、内部审计师、风险投资经理、预算分析师等。

CMA一直以来都致力于培养懂管理、懂财务、懂业务的全能型会计人才,其证书的含金量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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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萌病

协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和风尚;协会的基本职能是服务、自律、宣传、交流。即为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提供业务指导和开展各种专业服务,通过宣传、交流,扩大内部审计影响,维护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权威性和内部审计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内部审计队伍素质的提高。本会坚持三个依靠开展工作,即依靠各级审计机关,依靠广大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人员,依靠专家、学者,开展协会工作。本会以内部审计事业发展需要为导向,以内部审计职业化建设为主线,以为会员提供优质服务为第一要务,以健全协会体制和工作机制为保障,加强协会建设与推进内部审计事业发展并进,工作机制创新和服务品种拓展并进,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协会的职业代言人、思想领导者、实践推动者和智力支撑者的作用,为本市内部审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现代化服务。本会的任务是:(1)推动内部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的实施。(2)调查研究内部审计发展中的新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涉及内部审计立法或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3)组织内部审计业务培训,开展后续教育,推动内部审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4)开展内部审计理论和实务研究,总结交流内部审计工作经验,办好协会内部审计刊物。(5)维护会员合法权益。(6)提供内部审计咨询等服务。(7)组织实施上海市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英文缩写CIA)的统一考试。(8)办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审计机关委托或授权的其他有关工作。 会 长 徐志中(上海市内部审计师协会第一届会长)副会长 靳曾德(上海市审计局原局长、上海银行原董事长、监事长)副会长 孙 铮 (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副会长 向月华(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副会长 邱仁尔(中国工商银行内部审计局上海分局局长)副会长 吕 勇 (百联集团财务总监)副会长 吴晓玲(上海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处处长) 秘书长 李子雄副秘书长 纪康文(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评价处处长)副秘书长 易连(上海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处副处长)副秘书长 潘菊良(上海市审计科研培训中心主任) 上海银行监事会办公室上海财经大学审计处中国工商银行内审局上海分局百联集团审计中心解放军总后勤部华东军需材料供应站审计室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室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审计稽查部浦东新区内部审计师协会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审计室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计处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审计部上海市总工会经审办(审计处)上海市司法局审计处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稽察室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审计部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室上海市卫生局监察(审计)室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上海分部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上海市电信有限公司审计部上海市公安局审计室上海烟草(集团)公司审计处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内审部上海家化(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室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室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稽察室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监审室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审计部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审计室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室 (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参加本会的活动权;(3)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4)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权; (1)遵守本会的章程;(2)执行本会的决议;(3)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4)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5)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6)按规定缴纳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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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咪也装萌

公司内部审计其实是公司最后最重要的一道关口,防范错弊,将风险扼杀在摇篮中,对企业的长治久安是功不可没的。这就决定了审计绝不是查查账就可以了,还应该通过与被审单位沟通,持职业怀疑的态度关注企业的业务流程,梳理流程,总结风险点,帮助企业规避风险。公司其他部门可能各部门说各部门的好,但审计应该做企业的第三只眼,站在相对独立的角度去看问题,敢于向高管问责。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董事长重视审计,并赋予审计应有的权利。经营方面的损失。一般来说现代内审有以下几个作用:(1)风险评估及预防风险评估是指内部审计对风险的识别及评价和评估相应措施应对风险的过程和方式。风险预防是指内部审计通过对企业各方面经济活动的检查监督,找出薄弱环节,尽早提前发出警报,起到风险的预警作用,再进行风险控制。内部审计通过将风险评价和风险预防做为审计工作的重点,经常而及时地了解企业各方面的状况,发现企业存在或是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进行分析,建立健全风险评价机制,帮助企业高层注意风险的管理和控制。(2)监督与再控制企业由于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营业务日趋复杂等使得企业高层很难直接控制各方面的经济活动。在这种情况下,管理层需要专门的监控机构对企业的以上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价,达到其控制企业的目的。内部审计不仅要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控制,还要对内部控制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以后工作绩效的建议。(3)咨询职能随着市场风险变得越来越复杂,集团下属企业自身判断能力是不足,以及企业各部门业务专业知识的狭窄,内部审计作为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工作和咨询活动,它在企业中承担着咨询的职能。内部审计能针对企业中存在的不合理事项进行制止,预防出现更大的管理漏洞和经营方面的损失。急速通关计划 ACCA全球私播课 大学生雇主直通车计划 周末面授班 寒暑假冲刺班 其他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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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闻起来好像大姨妈

北京市内部审计协会章程(2006年12月27日第二届一次全体理事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北京市内部审计协会,其英文译名BeiJing Institute of Internal Audit 缩写为BIIA。第二条 北京市内部审计协会(以下简称本会)由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工作者自愿联合发起成立,是经北京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全市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公德和执业道德。协会的基本职能是:服务、交流、宣传、管理,即对内部审计实行自律性管理,为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提供业务指导和服务,通过宣传、交流,扩大内部审计的影响,维护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权威性和内部审计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内部审计队伍素质的提高。第四条 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为北京市审计局,同时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和管理。第五条 本会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城园三区甲19号。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助审计机关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推进内部审计实现全面转型与发展;(二)负责审批和管理本会会员,支持会员依法履行职责;(三)组织会员开展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和相关知识的培训;(四)根据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的授权,组织北京地区的内部审计人员资格考试等工作。(五)组织开展业务交流活动、总结交流业务工作经验,开展理论研究,指导和推动内部审计业务的开展;(六)协调本行业内、外部关系,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内审工作者的愿望和要求,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七)大力宣传内部审计工作,扩大社会影响,获得广泛支持;(八)调查研究内部审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研究我市内部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指导行业和区、县内部审计协会的工作;(九)开展与国际、国内内审同行的联系与交流活动,学习和借鉴先进的内部审计经验与方法;(十)办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政府主管部门委托或授权的事项;(十一)办理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授权或委托的事项;(十二)组织贯彻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相关准则、指南,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十三)其他。 第七条 本会会员包括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团体会员条件:(一)拥护本会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三)驻在本市的有内审机构的各单位;(四)行业内部审计协会;(五)区、县内部审计协会。个人会员条件:(一)拥护本会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三)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并具有内部审计或相关专业职称、职业资格者。根据工作需要,协会可以邀请相关专业的人员为特邀个人会员。第九条 本会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二)经常务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讨论通过;(三)颁发会员证。第十条 本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会举办的学习和培训活动;(三)参加本会举办的有关专业研究和经验交流活动;(四)获得本会提供的有关资料;(五)对本会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 本会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一)承认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遵守本会纪律;(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接受本会的监督管理;(四)按期交纳会费;(五)完成规定的后续教育及专业学习任务。(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第十二条 本会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三条 会员拒不履行义务的,经常务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研究,可劝其退会或予以除名。 第十四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时,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每届理事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理事会的职权是:(一)制定、修改本会章程;(二)选举产生本会常务理事会成员,选举协会领导成员,聘请本会顾问及名誉会长;(三)讨论决定本会工作方针、任务及有关决定;(四)审议批准本会工作报告、会费收支报告和监事会工作报告。(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增补或更换本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和监事。(七)接受监事会提出的对本会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提出解决办法并接受其监督。(八)审议本会办事机构及职能部门的设置;(九)推选或聘任本会常设机构的领导成员;(十)决定终止事宜;(十一)应由理事会办理的其他事项。第十五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六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可采取集中或通讯等形式召开。第十七条 本会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的职权,执行理事会的决议,对理事会负责。第十八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有到会人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第十九条 常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可采取集中或通讯等形式召开。第二十条 本会设会长办公会,在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研究决定有关事项。第二十一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会长、副会长最高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年龄不超过65周岁,秘书长为专职;(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二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超过规定年龄的,由理事会讨论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并征得社团登记机关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三条 本会会长每届任期四年,连续任期最长不超过二届。特殊情况的,由理事会半数以上理事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并征得社团登记机关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四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五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二)检查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会签署重要文件。第二十六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提名副秘书长人选,报会长办公会研究批准。(二)出席常务理事会。(三)提名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决定;(四)提名办事机构工作人员的聘用人选;(五)办理会长、副会长交办的任务;(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第二十七条 监事会本会设监事会,成员由3人组成。监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对理事会负责,其主要职责:(一)选举产生监事长;(二)出席理事会;(三)监督本会及领导成员依照《社团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活动;(四)督促本会及领导成员依照核定的章程、业务范围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活动;(五)对本会成员违反本会纪律、损害本会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六)对本会财务状况进行监督;(七)对本会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理事会并监督执行;(八)其他应由监事会监督的事项。 第二十八条 本会经费来源为:(一)会费;(二)社会资助、捐赠;(三)政府事业拨款;(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举办各种事业活动和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第二十九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三十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一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财务人员,严格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财会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第三十二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理事会及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第三十三条 本会更换法定代表人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第三十四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三十五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会章程的修改,须有10名以上会员联名提议,经常务理事会研究同意后报理事会审议。第三十七条 本会章程的修改,须在理事会通过后15天内,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三十八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三十九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理事会通过,并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第四十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四十一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开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经2006年12月27日理事会讨论通过。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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