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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凉苍了少年心
2004年是江苏省举办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资格考试的第五年。在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和中国内部审计协会(ciia)的指导下,在江苏省审计厅、南京审计学院及有关方面的支持下,我们对2004年度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资格考试工作作了周密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召开动员会议,利用媒体宣传,认真组织报名,组织考前培训,严格考试管理,注意安全保密,又一次取得了考试的成功。报名参考1254人,比上年增加122人,增长11%;实际参考998人,比上年增加89人,增长10%,参考率80%,与上年持平。其中:第一门《内部审计在治理、风险和控制中的作用》,报名参考1044 人,实际参考805人,参考率77%;第二门《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报名参考1032人,实际参考785人,参考率76%;第三门《经营分析与信息技术》,报名参考947人,实际参考711人,参考率75%;第四门《经营管理技术》,报名参考244人,实际参考193人,参考率79%;《ccsa》报名参考6人,实际参考4人,参考率67%.整个考试现场井而有序,万无一失,受到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巡考官的好评。从2000年开始,我们组织了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资格考试。2000—2004年五年,报名参考6536人。其中:2000—2003年四年,经考试合格取得cia证书的人员已达 686人。填补了我省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的空白,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在审计工作和经济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根据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规定和全国cia资格考试会议精神,我们于2004年6月4日在无锡召开了全省cia资格考试工作会议,对江苏省2004年度cia资格考试作了动员部署。会议决定:江苏省2004年度cia资格考试,定于11月20、21日在南京审计学院举行,报名工作从6月20日开始至7月10日结束。全省设立14个cia资格考试报名点,由省内审协会秘书处,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市审计局、内审协会具体负责cia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省内审协会秘书处报名点直接接受省级各部门,中央、省属驻宁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报名,十三个省辖市审计局、内审协会分别接受当地报考人员报名。会议要求进一步贯彻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严格执行cia资格考试的各项规定,切实抓好cia人才的使用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考试标准,搞好培训辅导,落实考试措施,确保考试成功。我们加强了cia资格考试工作的领导,由会长亲自负责,副会长全力协助,各省辖市审计局或内审协会、省内审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均由主要负责人分管。 二、发布简章、舆论导向。2004年6月15日,召开了由省各新闻单位记者参加的《江苏省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资格考试情况通报会》,包汉良会长在会上介绍了江苏省2004年度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资格考试的部署和考试大纲的变化。强调:cia资格考试是一件利国利民利己的好事。有利于学习和借鉴国外内部审计的先进技术和方法,有利于优化我国内部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有利于提高我国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水平,有利于提高我国内部审计的国内外地位,也有利于有识之士选择理想的职业。对于增加价值、改善运作、防范风险、净化环境、科学发展、富民强国,实现组织目标、经济目标,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率先实现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希望各级党政领导、审计机关、有关部门、群众团体、社会各界、新闻单位,重视cia、支持cia、推介cia、使用 cia,更好地发挥cia在风险管理、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接着于2004年6月16日,在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主管的机关报《新华日报》上发布了《江苏省2004年度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国际内部控制自我评估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简章》和《江苏省2003年度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考试全科通过人员名单》,并在《江苏内部审计》刊物,《江苏内部审计》网页公布了《2004年度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国际内部控制自我评估专业资格考试大纲》,《新华日报》、《南京日报》、《江苏经济报》、《江苏工人报》、《现代快报》、《扬子晚报》、《南京晨报》、《江南时报》还刊登了有关考试信息。 三、组织报名、搞好辅导。报名和辅导是事关考试质量的两个重要环节。我们认真做好报名准备工作,编印了《应考手册》,印发了《考试大纲》,印制了报名所需的各种表格,联系购买了考试参考书籍。各报名点确定专人负责报名工作。我们坚持报名条件,做好资格审查,引导报名人员填写考试报名表,逐一审核,并用计算机登录;各报名点在报名结束后及时汇总,将汇总表和软盘按规定时间送达省考委会办公室。省考委会办公室组织各报名点工作人员集中会审,最终确认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尔后报请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核发准考证及准备考试卷。为解决各报名点经费不足,我们将报名费全部留给各报名点使用。为调动各报名点和报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我们对报名工作做得好的报名点和工作人员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奖金。我们认真做好考前辅导,在报名时了解辅导需求,并按需求举办了考前辅导培训班,请南京审计学院资深老师进行辅导。为了满足广大考生的需要,我们还编印cia考试解题思路。 四、实施考试,加强管理。我们加强考场管理,制订考场规则,监考流程,保密守则,明确主考、监考人员的职责和要求。特别是考卷的运送、邮寄由专人负责。2004年度 cia考试主考由南京审计学院副院长王家新担任,副主考由江苏省审计厅人教处谈惊雷、南京审计学院教务处张勇担任;总监考由江苏省内部审计协会会长包汉良担任,副总监考由南京审计学院院长易仁萍、江苏省内部审计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陆世钧担任;从南京审计学院和江苏省审计厅抽调100多名老师和干部负责监考。在考前,召开监考人员动员会,由包汉良会长亲自作动员,认真学习有关监考工作规定,明确监考任务、职责和分工,并对考场进行了精心布置。考试时,南京审计学院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控制进出人员,江苏省审计厅厅长朱尧平、副厅长薛蓓儿,江苏省内部审计协会副会长濮祖伟,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协会助理秘书长苏珊??莱昂女士到考场进行督考。《江苏电视台》、《江苏教育电视台》、《南京日报》、《江苏经济报》、《江苏工人报》、《现代快报》、《扬子晚报》、《南京晨报》、《江南时报》等报道了考试实况。考试结束,清理考场、清点试卷,试卷、草稿纸封装后由省内部审计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陆世钧亲自护送至指定的纸浆厂销毁;答题卡及监考记录、统计资料封装后由省内部审计协会会长包汉良、副会长兼秘书长陆世钧亲自护送至指定的国际快递公司邮寄。这次考试,在准考证上还添加了考生的考室和座次,缩短了考生进场时间,有效地维护了考场秩序。 今后我们将学习各兄弟省市考点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并精益求精地做好我省的cia资格考试工作。 江苏省内部审计协会 (二○○五年一月十日)
爱笑的人才是心事最多的人
根据《北京地区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第七条:关于“资格证书实行年检注册制度,每两年为一个注册周期”和《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考试办法》的规定,北京市内部审计协会将于2005年底开始陆续对2003、2004年度取得的岗位资格证书以及以前年度考取的cia证书进行年检注册。为了使首次年检注册工作顺利进行,特向所有持证内审人员做如下提示,以便做好年检前的准备工作:一、注意年检注册程序。《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经市内部审计协会审核发给的资格证书,由市内部审计协会按年检注册条件审核注册。经区(县)内部审计协会审核发给的资格证书,由区(县)内部审计协会按年检注册条件审核,报市内部审计协会注册。故在见到正式开始年检注册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到发证单位进行年检注册。cia证书的年检注册统一在市内部审计协会办理。二、尽快完成后续教育课时。完成后续教育课时,是通过年检并进行注册的重要条件之一。《北京市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后续教育采取学时累计法,每两年为一个周期,时间不得少于80学时(第一年不得少于30学时);第四条规定:“后续教育一般采取以下形式:(一)参加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举办或经市内部审计协会认可的境内外培训和考察活动(按课程设定的学时计算后续教育学时);(二)参加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认可的大专院校学历教育和专业课程进修(按课程设定的学时计算后续教育学时);(三)在大专院校或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培训活动讲授内部审计课程(每授课1学时按两学时计算后续教育学时,全年累计不得超过20学时);(四)参加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和亚洲内部审计联合会组织的专业会议和培训活动(按参加会议和培训的实际时间计算后续教育学时,);(五)参加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和市内部审计协会召开的专业会议(按参加会议的实际时间计算后续教育学时);(六)在省、部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内部审计文章,出版有关内部审计著作,在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和市内部审计协会举行的论文评选中有获奖的论文(每千字按1学时计算后续教育学时,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0学时);(七)参加与内部审计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考试并获取证书(当年按50学时计算后续教育学时);(八)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认可的其它培训方式。根据以上规定,持证内审人员可结合个人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尽快完成后续教育课时。市内审协会将在近期举办网上后续教育培训,学员可上网自学,同样计算后续教育学时(请随时注意网上教育开学通知)。三、因故不能年检注册的,要提出延缓年检注册申请。《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因借调、出国等原因不能参加后续教育或年检的人员,须持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向市内审协会提出延缓年检注册的申请”。凡因故不能年检注册的持证人员,应及时向发证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提出延缓年检注册的申请。
七秒钟的失忆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以下简称本会),其英文译名 China Institute of Internal Audit 缩写为C I I A。第二条 本会是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自愿结成的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是为所有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工作者服务的社团组织。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和风尚;协会的基本职能是管理、宣传、交流、服务。即对内部审计实行自律性行业管理,为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提供业务指导和开展各种专业服务活动,通过宣传、交流,扩大内部审计的影响,维护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权威性和内部审计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内部审计队伍素质的提高。第四条 本会接受审计署、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 本会地址:北京市。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一)制定内部审计准则、职业道德标准,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向有关部门提出涉及内部审计需要立法的意见和建议。(二)调查研究内部审计发展中的新问题,提出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组织内部审计业务培训,开展后续教育,推动内部审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内部审计技术职称考试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四)开展内部审计理论和实务研究;总结交流内部审计工作经验;办好《中国内部审计》会刊。(五)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六)提供内部审计咨询等中介服务;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七)开展国际交往活动;在中国组织实施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英文缩写CIA)的统一考试;办理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会员的审核、申报工作。(八)办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审计机关委托或授权的其他有关工作。第三章 会员第七条 本会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特邀个人会员。第八条 会员入会条件:(一)团体会员(二)个人会员。(三)特邀个人会员。第九条 入会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发展少数会员,由协会秘书处个案处理,报常务理事会批准;(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获得本会提供服务的优先权;(三)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四)向本会申请合法保护权;(五)参加本会举办的教育培训活动;(六)参加本会举办的有关专题研究和经验交流活动;(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会决议,接受本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四)完成规定的后续教育和专业学习任务;(五)按规定交纳会费;(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申请,并交回会员证。会员无故1年不交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三条会员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经常务理事会提出并事前报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并由理事会表决通过。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 年。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三)决定个别理事因工作变动或病故等原因需作更换和增补的事宜;(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六)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七)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八)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条 理事会一般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四、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有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四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审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五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审计署、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五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并报审计署、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七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八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第二十九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及各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五)与地方、部门内部审计协(学)会保持联系,沟通信息;(六)办理会长、副会长交办的任务;(七)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政府资助;(三)社会资助、捐赠;(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一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第三十二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三十三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四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产管理制度;本会资产和财务收支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三十六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民政部和审计署组织的财务审计。第三十七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三十八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三十九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第四十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审计署审查同意,并报民政部核准后生效。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四十一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审计署审查同意。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审计署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四十四条 本会经民政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四十五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审计署和民政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二○○○年一月二十六日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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