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医师法和国执业

无恶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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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远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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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医师合法权益,规范医师执业行为,加强医师队伍建设,保护人民健康,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医师,是指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第三条 医师应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规范,提高执业水平,履行防病治病、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医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医师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第四条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医师管理工作。国务院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医药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医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医药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医师管理工作。第五条 每年8月19日为中国医师节。  对在医疗卫生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关心爱护医师,弘扬先进事迹,加强业务培训,支持开拓创新,帮助解决困难,推动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第六条 国家建立健全医师医学专业技术职称设置、评定和岗位聘任制度,将职业道德、专业实践能力和工作业绩作为重要条件,科学设置有关评定、聘任标准。第七条 医师可以依法组织和参加医师协会等有关行业组织、专业学术团体。  医师协会等有关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和医师执业规范,维护医师合法权益,协助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第二章 考试和注册第八条 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  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医师资格考试的类别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卫生机构中参加医学专业工作实践满一年;  (二)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二年。第十条 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卫生机构中参加医学专业工作实践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第十一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委托的中医药专业组织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由至少二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及相应的资格证书。  本条规定的相关考试、考核办法,由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拟订,报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审核、发布。第十二条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发给医师资格证书。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注册。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申请人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除有本法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外,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准予注册,将注册信息录入国家信息平台,并发给医师执业证书。  未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  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可以在医疗机构中的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或者其他临床科室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  医师经相关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可以增加执业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对医师从事特定范围执业活动的资质条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在执业活动中可以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西医药技术方法。西医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在执业活动中可以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中医药技术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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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不上感情

新医师法与职业新医师法与执业医师法有何不同?我容一般情况下,这两者当然有一些稍微有一些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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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川皆无恙眉目不知秋

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以下简称《医师法》),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医师法》明确规定每年8月19日为中国医师节。自1999年,我国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实施已有20余年。但随着医改推进、医疗环境的变化,《执业医师法》中许多规定已无法适应现有需求。因此,新的《医师法》除了将《执业医师法》更名,还新增并明确了相关细则。报考门槛《医师法》明确,将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最低学历起点由中专提升为大专。同时,本法完善了医师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临床实习满一年的;(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临床实习满二年的。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临床实习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确定的中医药专业组织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中医药主管部门另行制定。(老专长52号令)赋予医师更多诊疗自主权《医师法》提出,医师应遵守医学伦理,规范开展药物、医疗器械等临床 研究、试验;针对罕见病、特殊疾病,医师可以基于循证医学证据,经过患者知情同意后,拓展用药,进行探索性、实验性治疗。这其实是在规范医师诊疗行为的同时,扩大了医师诊治特殊疾病的自主权。公共场所施救造成损害免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为鼓励医师积极参与公共场所的救治活动,《医师法》明确,医师在公共场所因自愿实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对基层医师给予倾斜《医师法》提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和服务能力建设,促进医疗服务均等化。制定了向基层倾斜的系列措施,规定国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和服务能力建设执业医师晋升为副高技术职称的,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服务的经历;医师到基层会诊、在医联体内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无需变更注册,提升工作方便性;鼓励鼓励基层中专学历医务人员通过学习获得更高学历,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等。规范医师行为《医师法》指出,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遵循临床有关操作指南、医学伦理等规范,确保诊疗中的质量和安全。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病历等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等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多点执业《医师法》第十五条规定,医师在二个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定期执业的,应当以一个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国家鼓励医师定期定点到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主执业机构应当支持并提供便利。文章转载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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灼灼桃花凉

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医师执业范围。 (一)临床类别医师执业范围: 1、内科专业; 2、外科专业; 3、妇产科专业; 4、儿科专业; 5、眼耳鼻咽喉科专业; 6、皮肤病与性病专业; 7、精神卫生专业; 8、职业病专业; 9、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10、医学检验、病理专业; 11、全科医学专业; 12、急救医学专业; 13、康复医学专业; 14、预防保健专业; 15、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专业; 16、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 1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二)口腔类别医师执业范围: 1、口腔专业; 2、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三)公共卫生医师执业范围: 1、公共卫生类别专业; 2、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四)中医类别(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范围: 1、中医专业; 2、中西医结合专业; 3、蒙医专业; 4、藏医专业; 5、维医专业; 6、傣医专业; 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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