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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唱难言
造价工程师的岗位职责 导语:造价工程师是工程师的一种,那么他主要负责什么工作内容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造价工程师的岗位职责 1、负责编制总概算和单项工程综合概算,施工图预算,做到编制及时,内容齐全,数据准确。 2、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3、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编报的工程预结算和材料计划。 4、协调编制工程招标标底,为评标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5、协调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公司有关部门会签。 6、参与工程招投标,重点进行商务评标。 7、参与施工合同的签订,明确承发包范围,并准确掌握合同规定条款。 8、参与材料设备招投标及材料设备采购合同会签。 9、参加土石方、挡土墙、主体等工程实物量测定和隐蔽工程验收。要求做到实地测量,验收准确,认真做好各种记录,为结算工作积累准确的原始资料。 1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11、初审竣工工程决(结)算,做到审核及时、准确。 12、负责审核施工单位提报的月完成工程量报表,并提出付款意见。 13、参与材料、设备价格信息的收集、整理,参与材料、设备限价单会签。 14、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预算员和造价工程师有什么区别: 1、概念不同:预算和造价有着天壤的区别,预算只是造价范围内的一个小科目而已; 2、工作范围不同:预算员强调的主要是预算而非其他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工作,而造价则比较广泛(可以从事招、投标、审计等)。 3、备案机制不同:预算员只要领了证、章就基本上不管怎么执业,而造价员则要登记注册,由当地造价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和继续教育培训。 4、使用地范围不同:一般来说预算员只能在本省执业,而造价员则是全国适用的。 造价员和造价师区别:能否跨地区承接工程,这是咨询单位的资质,与造价员(师)无关,按现在的做法,承揽造价业务,跨地区必须是甲级造价咨询单位。投标时要盖造价师章的,全国各地注册的造价师通用;要盖造价人员章的(不指明要造价师),没有说本地造价员章有效,外省市的造价员章就不行。 二者的相同点:中国通用;都是搞预结算审计的职业资格;不同点:级别不一样,师比员高;权限不一样,造价员只能编制不能审核,也就说没有审核的权利,而造价师可以;代表的`职称高度不一样,造价师相当于中级。造价员只是初级。 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的根本区别在于:造价工程师属于国家依法设定的职业资格,是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是职业市场准入,造价工程师依法具有相应造价文件的签字权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造价员是一种岗位设置,造价员证书属于职业水平证书,不具有行政许可的性质,也不是职业资格的市场准入,造价员的职责是协助造价工程师完成造价工作,造价员不具有独立的造价文件签发权。;
打败老班我就当霸主
造价工程师可以从事的职业为:根椐人事部、建设部96年下发的《关于建立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建设部75号令《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在工程造价领域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凡是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等单位,必须在计价、评估、审核、审查、控制及管理等岗位配备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造价工程师执业范围包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结(决)算、标底价、投标投价的编审;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建设项目各阶段工程造价控制;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编审;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其它事项。造价工程师工作职责:1 .负责审查本项目工程计量和造价管理工作;2 .审查工程进度款,提出审核意见;3 .审查合理化建议的费用节省情况;4 .审核承建商工程进度用款和材料采购用款计划,严格控制投资;5 .编制工程投资完成情况的图表,及时进行投资跟踪;6 .对有争议的计量计价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提出索赔处理意见,对工程变更对投资的影响提出意见;7.负责审核承建商提交的竣工结算;8 收集、整理投资控制资料,编制投资控制的监理日志;9.承担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残花易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注册造价工程师的管理,规范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者资格认定、资格互认,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以下简称执业资格),并按照本办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人员,不得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五条 工程造价行业组织应当加强造价工程师自律管理。 鼓励注册造价工程师加入工程造价行业组织。第二章 注册第六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 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执业。第七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条件为: (一)取得执业资格; (二)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 (三)无本办法第十二条不予注册的情形。第八条 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申请注册的,应当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注册初审机关)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以下简称部门注册初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 对申请初始注册的,注册初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注册机关)。注册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注册初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注册机关。注册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作出决定。 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初始、变更、延续注册,逐步实行网上申报、受理和审批。第九条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执业资格证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 (五)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六)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 (七)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第十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前一个注册期内的工作业绩证明; (五)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第十一条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的,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申请变更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 (三)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 (五)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 (六)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